1. 符合《太原理工大学专业技术职务分类评聘实施总则(2023 年)的申报基本条件;
2. 职称评审人总分(100%) = 教学(40%)+ 科研(40%)+ 教学科研公益(15%)+ 域外(5%);
(1) 总分按100分计算;
(2) 教学、科研得分:对职务分类评聘实施总则所列项目进行赋分计算,教学满分40分,科研满分40分;
(3) 教学科研公益得分:对刚性或柔性参与教学科研管理中实施的具体项目、获得的工作业绩进行赋分计算,满分15分;
(4) 域外得分:对上两项中不能明确界定的工作实绩进行赋分计算,满分5分;
(5) 各项目或业绩赋分由化学学院负责解释;
3. 推荐顺序依据评审人得分进行排序。
化学学院
2023年8月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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