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太原理工大学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》(校学[2024]7号)文件精神,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组坚持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的原则,严格按照提前告知、本人申请、班级评议、学院审核等工作程序进行认定,现对化学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进行公示,详见附件。
公示期为2024年5月23日-5月29日
如有异议,请反馈至化学学院学工办
联系人:贾长伟 联系电话:0351-317695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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